您当前的位置:
中央一号文件丨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(附设备标准)
来源: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23-02-17 | 282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近日,国家发布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。

党中央认为,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,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。

全文共九个部分,包括: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、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、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。

文件明确:

  •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,着力加强薄弱环节。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,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、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

  • 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畅通城乡要素流动。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,发展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、养老服务联合体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。

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“五项基本医疗制度”之首,也是开展医疗卫生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2015年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0号),提出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十六字方针,即“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”,同时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。


2017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32号)。

文件中指出:开展医疗联合体(简称医联体)建设,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,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,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,提升基层服务能力,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,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,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。

其中“一号文件”中提到的“医疗卫生共同体”,在该文件中有详细阐述:

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。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、乡镇卫生院为枢纽、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,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。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,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,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。

2018年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,促进医联体更好更快发展,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相继出台了《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(试行)》(国卫医发〔2018〕26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18〕28号),更加强调了医联体的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发展。

企业动态